🍒 吸毒被抓以后的动态管控
动态管控制度始于2006年,最初作为一种试点项目,旨在对吸毒人员进行初步的管理和控制。2011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条例》正式施行,将动态管控制度纳入法律框架,赋予其法律效力。该制度利用互联网技术,对吸毒人员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旨在实现对吸毒人员的有效管控,防止其复吸和危害社会。
然而,动态管控制度的应用范围逐渐扩大,不再局限于吸毒人员。上访.人员、精神疾病患者、刑满释放人员,甚至经济案件的受害者都可能被纳入.动态管控的范围。
动态管控“只进不出”,即一旦被纳入该制度,个人信息将被永久记录在系统中,并根据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管理。风险等级一般分为高中低三档,具体实行方式因地区而异,(比如浙江省实行的是“ 四色码+绿框原则")。将吸毒人员分为高、中、低风险三类,并根据风险等级进行不同的管理措施。高风险人员通常是那些不服管教、存在复吸风险的吸毒人员,他们将面临更严格的监控和检查;中风险人员则是相对稳定的吸毒人员,接受的管控措施相对宽松;低风险人员通常是指三年未复吸的吸毒人员,他们将享受更宽松的管控措施。
动态管控制度的具体措施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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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吊销驾驶证:吸毒人员的驾驶证将被吊销,三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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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国联网:动态管控系统与全国联网,吸毒人员的个人信息将被记录在系统中,并在火车、飞机、住宿、上网等使用身份证登记的场景中触发警报。警报的强度因地区和个人风险等级而异,轻则无感,重则可能直接导致警察上门进行尿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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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行人受影响:吸毒人员的同行人也会受到动态管控的影响,同样面临搜身、检查行李、尿检、发检、拍照、登记等措施,甚至有听闻采集DNA样本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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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社区管理:社区将对进入动态管控的吸毒人员进行管理,要求其参加相关学习教育、参加社会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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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派出所随机尿检:当地派出所将根据指标要求,随机要求吸毒人员进行尿检,甚至无通知.上门进行尿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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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作单位走访:警察可能会到吸毒人员工作的单位进行走访。
(目前有线索表明可能会在手机安装软件或要求佩戴相关设备,但是没有直接反馈。)
三年没有复吸,吸毒人员会被降低管控级别。虽然降低动态管控级别后,大多数场景下不会遇到问题,但去北京、新疆、西藏、云南等地时,并不能完全保证无感。
动态管控制度的实施引发了社会各界对个人隐私、信息安全、歧视等方面的担忧。-方面,该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控制了吸毒人员的复吸率,维护了社会治安;另-方面,其过度扩张的应用范围和严格的管控措施也侵犯了部分公民的合法权益。
文章标题:吸毒被抓以后的动态管控
文章链接:https://www.overdose.day/社会与法/3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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