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品的合法性/药商风险一览
对于单纯的使用者,只需要分辨药物的合法性就足以应对出现的问题。但对高度伴生于od圈的交易来说,使用者和商家的身份往往会同时出现。比起使用,商家要额外注意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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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药物与贩卖药物的性质是完全不同的。作为卖家要额外关注《易制毒名录》及《危化名录》,比较有代表性的东西就是LSA(又称麦角酸或麦角酰胺)和笑气。这两种物质自己使用是完全合法的,但贩卖是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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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处方药物是需要资质的,故所有的网上售药严格来说均可以适用非法经营罪的条目,与售卖外烟、电子烟等行为是并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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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卖、代购国外药物也是法律上的混乱与空白。自药神案后制售假药罪基本不会应用在国外药物上,但仍有非法经营或妨害药品管理罪等条目交织在这一领域,本质上仍是不能见光的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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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搓药物是绝对的制售假药,实验试剂下方的“本品仅为科研使用”不是格式化的空话,这取决了你售卖的产物是“药”还是自己调制形态或浓度的“试剂”。建议所有相关商家出售前加上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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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奇的法律之毒品的贩卖,有如下分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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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自己明确知道物质合法但宣称为毒品的,属诈骗(冰糖当冰毒,黑吃黑)当你明确知道物质非法但宣称合法的,属贩毒。(不好意思我冰糖里加了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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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不清楚自己物质的成分时(如从别人处拿货),实际为毒,这里就会陷入漫长的拉扯(类似边境常见的托人运毒)。从无罪到应当从轻的贩毒都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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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不清楚自己物质的成分但宣称为毒(实为合法,多见于策划药),属贩毒未遂。当你清楚自己物质成分且宣称合法时,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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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所有的策划药商家都应该在交易时明确告知顾客该药物的成分,包括但不限于名称、CAS号、化学结构式,而不要使用类似模拟、改良、衍生物等修饰词或直接称呼蘑菇、仙人掌等敏感词。顾客也应该主动询问。这可以保障双方的安全,也可以驱逐挂羊头卖狗肉的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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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物质中有极少量非法物质是安全的,一般为1-3%(参考自毒品犯罪关于原料、半成品、废液的认定标准),如CBD含有1-3%的THC或大麻素类(CBD光下的结构变体及光解产物有上百种)。但掺杂是绝对不合法的,如面粉或奶粉中有1%的非法物质会被视为你贩卖纯度为1%的该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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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的起点一般在盈利5万元以上,为保障自身、资金、财产安全一定要隔离资金池。作为收款的账户或卡可以在一定盈利后注销来增加安全性。
文章标题:商品的合法性/药商风险一览
文章链接:https://www.overdose.day/3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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